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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湾核电站3、4号机组220kV备用电源(厂外部分)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公示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原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有关要求,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开始对田湾核电站3、4号机组220kV备用电源(厂外部分)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,公示为期一个月,公示期为2020年1月21日~2020年2月2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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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附件1:田湾核电站3、4号机组220kV备用电源(厂外部分)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(提取码:su9d)

  附件2:田湾核电站3、4号机组220kV备用电源(厂外部分)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(提取码:su9d)